区块链芝士丨NFT藏品销售 如何做到合规?(1)

近期,国内NFT市场越发活跃,多家知名企业纷纷下场,销售摄影作品、网络综艺节目的音频(视听作品)和歌曲的NFT:知名企业A通过旗下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多个画作的NFT,并限量发售了多款NFT数字摄影作品的皮肤,该等皮肤可作为支付场景的背景进行展示;B限量发售了某知名人文谈话节目的音频NFT;知名音乐平台C预告其即将限量发售某歌曲纪念版的NFT数字藏品,且已开启预约通道。

飒姐团队此前已在多篇文章中分析过NFT的多个不同应用场景下相关主体的法律风险,今天针对国内现有的几种尝试,来聊聊NFT数字作品销售平台的法律风险(NFT铸造对象如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视听作品等)。

民事法律风险

著作权侵权风险

《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据此,某付款码皮肤NFT、某歌曲纪念版黑胶NFT和某互联网谈话节目音频NFT中对应的皮肤、歌曲和谈话节目音频都属于作品,作品类型为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乐、视听作品,其著作权人享有其著作权人应当相应的署名权、发行权、展览权、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若数字作品NFT销售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互联网平台复制、发行、传播对应的作品的,则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相应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托管和存储风险

鉴于NFT数字藏品与其所代表的数字作品一般分开存储(因为原文件通常较大,在区块链上存储很贵),前者储存于以太坊上,通过链接连接到后者。但是如果数字作品被从服务器中删除或者存储它们的服务器被黑客攻击或者出现故障,那么两者之间的链接则会被切断,造成购买者持有的NFT不再与该等数字作品相关联和对应。加上NFT的唯一性、不可替代性,NFT的收藏价值可能就此化为乌有了。如某付款码皮肤购买者根据服务协议其只获得了欣赏权和展示权,主要用于社交场景,更多地具有符号和象征属性,如果这种对应性不复存在, 那么购买者如何享受其符号价值呢?在这种情况下,NFT销售合同可能被认定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如果NFT销售方同时提供数字作品的托管或存储服务,则可能对数字作品版权方以及NFT购买者构成违约

不正当竞争风险

目前国内NFT数字藏品经营者多为知名大公司,合规意识较强。不过,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可能有大量中小企业入场。不少企业经营者对不正当竞争存在误解,误认为只有损害竞争者至少是潜在竞争者才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其实不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二条)也就是说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也可能违反该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NFT数字艺术品对于绝大多数消费者而言是陌生的,包括意图炒作者在内可能都不知购买NFT后将享有哪些权利。因此,如果数字艺术品NFT销售者如对NFT的性质、买方享有的权利等作虚假陈述或误导性表述的,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行政法律风险

区块链信息服务方面

根据《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定义,区块链信息服务,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据此,利用区块链技术,发行、销售数字艺术品NFT的平台显然属于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第二条)

根据《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履行备案手续,通过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第十一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若数字藏品的NFT发行、销售服务属于新业务、此前没有备案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级网信办进行安全评估(《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那么如何评估呢?办法也较明确,即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测评机构或自行开展,并通过“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www.beian.gov.cn)提交安全自评估报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涉安全评估条款说明的公告》)

同时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应具备对其发布、记录、存储、传播的即时和应急处置能力,技术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第六条)

此外,需要提醒诸位老友的是《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NFT的发行、销售平台应当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违反前述有关备案、安全评估、内容合法、设置投诉通道的规定,则由国家和省级网信办警告,责令暂停业务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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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芝士丨NFT藏品销售 如何做到合规?(1)

2021-08-13 13:50:43

近期,国内NFT市场越发活跃,多家知名企业纷纷下场,销售摄影作品、网络综艺节目的音频(视听作品)和歌曲的NFT:知名企业A通过旗下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多个画作的NFT,并限量发售了多款NFT数字摄影作品的皮肤,该等皮肤可作为支付场景的背景进行展示;B限量发售了某知名人文谈话节目的音频NFT;知名音乐平台C预告其即将限量发售某歌曲纪念版的NFT数字藏品,且已开启预约通道。

飒姐团队此前已在多篇文章中分析过NFT的多个不同应用场景下相关主体的法律风险,今天针对国内现有的几种尝试,来聊聊NFT数字作品销售平台的法律风险(NFT铸造对象如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视听作品等)。

民事法律风险

著作权侵权风险

《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据此,某付款码皮肤NFT、某歌曲纪念版黑胶NFT和某互联网谈话节目音频NFT中对应的皮肤、歌曲和谈话节目音频都属于作品,作品类型为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乐、视听作品,其著作权人享有其著作权人应当相应的署名权、发行权、展览权、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若数字作品NFT销售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互联网平台复制、发行、传播对应的作品的,则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相应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托管和存储风险

鉴于NFT数字藏品与其所代表的数字作品一般分开存储(因为原文件通常较大,在区块链上存储很贵),前者储存于以太坊上,通过链接连接到后者。但是如果数字作品被从服务器中删除或者存储它们的服务器被黑客攻击或者出现故障,那么两者之间的链接则会被切断,造成购买者持有的NFT不再与该等数字作品相关联和对应。加上NFT的唯一性、不可替代性,NFT的收藏价值可能就此化为乌有了。如某付款码皮肤购买者根据服务协议其只获得了欣赏权和展示权,主要用于社交场景,更多地具有符号和象征属性,如果这种对应性不复存在, 那么购买者如何享受其符号价值呢?在这种情况下,NFT销售合同可能被认定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如果NFT销售方同时提供数字作品的托管或存储服务,则可能对数字作品版权方以及NFT购买者构成违约

不正当竞争风险

目前国内NFT数字藏品经营者多为知名大公司,合规意识较强。不过,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可能有大量中小企业入场。不少企业经营者对不正当竞争存在误解,误认为只有损害竞争者至少是潜在竞争者才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其实不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二条)也就是说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也可能违反该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NFT数字艺术品对于绝大多数消费者而言是陌生的,包括意图炒作者在内可能都不知购买NFT后将享有哪些权利。因此,如果数字艺术品NFT销售者如对NFT的性质、买方享有的权利等作虚假陈述或误导性表述的,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行政法律风险

区块链信息服务方面

根据《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定义,区块链信息服务,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据此,利用区块链技术,发行、销售数字艺术品NFT的平台显然属于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第二条)

根据《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履行备案手续,通过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第十一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若数字藏品的NFT发行、销售服务属于新业务、此前没有备案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级网信办进行安全评估(《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那么如何评估呢?办法也较明确,即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测评机构或自行开展,并通过“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www.beian.gov.cn)提交安全自评估报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涉安全评估条款说明的公告》)

同时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应具备对其发布、记录、存储、传播的即时和应急处置能力,技术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第六条)

此外,需要提醒诸位老友的是《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NFT的发行、销售平台应当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违反前述有关备案、安全评估、内容合法、设置投诉通道的规定,则由国家和省级网信办警告,责令暂停业务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